欢迎访问清泉学校网站!
当前位置: 首页   >   学校公告   >   正文

清泉学校国庆节告家长书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2-09-29

尊敬的各位家长:

您好!首先,感谢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祝节日快乐!身体健康!现将我校2022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111号)精神,国庆节:2022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8日(星期六)、10月9日(星期日)上课。10月7日下午住校生返校,按周日的安排,请各位家长合理安排接送学生时间。  
二、假期间安全告知
(一)做好疫情防控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,不参加聚会宴请,尽量避免到商场、车站、医院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去,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,不离蓉;师生每隔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;高度注意个人卫生,勤洗手,提高室内开窗通风频率;不随地吐痰,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,使用后的纸巾、口罩应包裹密闭后丢弃在有害垃圾箱内。
(二)严防溺水事故。在校内,学校已对学生进行了防溺水教育,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重点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,强化家长对子女的安全监管职责,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。家长要通过反复地教育、提醒,告诫孩子在放学途中、双休日、法定假日期间远离危险水域,不擅自下水游泳,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,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,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。要教育孩子遇见险情时,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,不要自己贸然施救落水人员,一旦发现同学下水游泳要及时劝阻,遇到险情要迅速就近呼救,请有救护能力的人来进行救护或打110求助,防止连锁溺水事故的发生。
(三)提高安全意识。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假日去向,特别是小伙伴间的结队群体活动,要注意引导,坚决制止孩子私下结队外出;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、防绑架、防敲诈、防盗的意识,教育子女未经大人同意不得擅自外出,不走僻静小路,不随便搭乘便车,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,不接受陌生人食物、饮料。未经家长许可,禁止在外留宿。
(四)加强交通安全。时刻提醒学生注意上放学交通安全,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,严禁在马路上追逐、玩耍,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,严禁子女驾驶电动车、摩托车上路,严禁乘坐无牌无照的机动车辆,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严禁骑自行车上路,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瓶车上路,以防止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。
(五)注意食品安全。合理饮食,不购买三无食品,不食用过期食品。
(六)其他安全。假期不进网吧、游戏厅等娱乐场所,合理安排作息时间。在家要做好学生用电、用气、森林草原防火等安全教育。

尊敬的各位家长,安全工作情系千家万户,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,请各位家长严格加强子女的安全教育,使孩子过一个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国庆假期。


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

2022年9月29


清泉学校校园网 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    清泉学校主办 清泉学校网管办承办 网站备案编号:川ICP备05007599号